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王默被判刑 谢文飞被秘密开庭

谢文飞(左)和王默(右)(图片来源:网络)
谢文飞(左)和王默(右)(图片来源:网络)

江苏民主维权人士王默已经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并且转到南京监狱服刑。而湖南民主维权人士谢文飞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秘密开庭,但未宣判。两人均是“南方街头运动”的积极参与者。

据《光传媒》报导,2021年5月26日,维权人士孙涛发出信息:“2021年5月24日有朋友看望了王默的父亲,确认王默已被判了三年,并且已经被下了南京监狱。”

王默,1972年12月15日出生,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网名“菜刀王默”,人称“黑犬”,南方街头运动积极参与者。

2012年6月5日,王默因贴标纪念“六四”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行政拘留八天。2013年12月3日,被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十天。2014年6月27日,被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七天。

2014年10月3日,王默因在广州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雨伞运动”,被警察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并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4月6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默上诉后,广州市高级法院于2016年7月20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在广东省韶关市乐昌监狱服刑。直到2019年4月2日刑满获释。

获释一个月后,又于2019年5月14日被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9年6月20日被淮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默曾表示:“在一个由制度造成的普遍的黑暗中,面对他人的苦难我为他发声其实也是为我自己发声”。他说:“我就是要推翻中共独裁政权,抗争采用自由,抗争才有尊严,抗争才有改变!”

另据报,曾与王默一同因为声援香港“雨伞运动”而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同样判刑四年零六个月的湖南民主维权人士谢文飞,因为“寻衅滋事”而于2021年4月15日被秘密开庭。庭审时间持续三个小时,未当庭宣判,其家属只有其母亲参与旁听。

谢文飞原名谢丰夏,1977年4月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网名“南街谢文飞”、是南方街头运动积极参与者。2014年5月8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利瓦伊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东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于佛山市禅诚区看守所,事由是“纪念林昭和曹顺利”;2014年6月26日,曾因与民主维权公民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民主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石围派出所警方带走,且被行政拘留七日。

2014年10月3日,谢文飞曾因穿着黑衫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雨伞运动”,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审讯期间,遭酷刑折磨,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警方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年11月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并被转关至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4月6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随后,在广东省河源监狱服刑。直到2019年3月1日,刑满释放。

2020年年4月29日晚上,谢文飞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的租房处被郴州警方强制带走,次日苏仙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其刑事拘留,羁押在资兴市看守所。2020年7月13日,谢文飞被办案单位苏仙区公安分局移送苏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谢文飞曾托获释出来的监友传话,其遭指控罪由仅是网络言论,并明确拒绝接受官方指派律师,希望更换辩护律师。然而,早前获得谢文飞哥哥授权的张磊、谢阳、任全牛、陈进学四位律师,先后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均遭拒绝,也无法阅卷或出庭。

在国保逼迫下,谢文飞的哥哥又被迫解除律师委托,导致谢文飞无辩护律师。秘密开庭时,官方为谢文飞指定了律师。

谢文飞被捕之前,他一直声援王默。写有《致王默兄》一诗:“王者不默,文采飞扬;肝胆相照,挂肚牵肠。相识六载,不见五年;壮心未已,岂敢不前。前路坎坷,矢志弥坚。”

(转自希望之声)原文网址為:https://www.soundofhope.org/post/509663
了解更多,请记下天窗传媒网
海外网址: https://celestialligh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