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以1千万港币获保释 但被禁言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23日获高等法院以现金及人事担保合共1030万元保释。(立场新闻图片)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23日获高等法院以现金及人事担保合共1030万元保释。(立场新闻图片)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诈骗罪,星期三(23日)获高等法院以现金及人事担保合共1030万元保释,除往警署报到及法庭应讯外,不得离开住所。至晚上10时52分,黎智英步出法庭,登车离去。

黎智英星期三就欺诈及国安法两案向高院申请保释黎智英一早由囚车押送至高等法院,场外有不少市民到场声援,黎智英亲友同事,包括两名儿子黎见恩、黎耀恩、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香港《壹周刊》前社长杨怀康到场旁听。还有多名民主派等人士包括民主党何俊仁、胡志伟、李永达,李卓人、梁国雄及吴文远等人,和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皆到场旁听。黎智英步入法庭后,亲友向黎挥手打招呼,黎则向他们做出心型手势。

案件由国安法指定的法官李运腾负责。大约中午时分,李运腾听过陈词后,黎智英获准以一千万现金加30万元人事担保,保释外出候审,期间不可直接或间接要求,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共)国进行制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不可以与外国官员或机构见面、接受访问、在社交媒体发表任何贴文或意见,也不可以发表公开意见。

除了一星期三次,到警署报到及出席聆讯外不得离开住所,并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及不得离港。

律政司即时申请就保释结果上诉至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证明书,并引用《终审法院条例》第35条,要求法官下令继续羁押黎智英。法官李运腾以没有权限为由驳回申请,黎智英获准即时保释外出。

法官又指收到不少媒体申请,希望报道这次保释聆讯的内容,但他拒绝颁令容许传媒报道,稍后颁下书面颁词时才可以报道判决理由。

本月三日,黎智英因被控串谋壹传媒集团高层欺诈香港科技园公司提堂,当日他申请保释,但遭国安法另一名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拒绝。

他在还柙期间,被加控一项“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于本月十二日再提堂,当日他亦有申请保释,但苏惠德以他有机会再犯案为由,拒绝让他担保,两宗案件押后至明年四月再讯。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指违反工业邨用地租约被控欺诈罪,自12月3日提堂后一直被扣押,原本排期上周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但警方国安处于保释聆讯四天前,加控黎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继续不准保释黎智英自12月3日起遭还柙于荔枝角收押所,12月18日被转到高度设防的赤柱监狱还柙,据悉他遭单独囚禁。

(转自希望之声)https://www.soundofhope.org/post/45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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