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来评评理 到底谁该为孔红云的死负责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法轮功遭受中共迫害已经二十年了。据不完全统计,在明慧网曝光、有据可查的就有432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就包括我们保定的法轮功学员孔红云。

'孔红云'
孔红云

孔红云是怎么死的呢?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日,孔红云被保定市看守所送到保定市第一医院重症监护室,没有通知家属,之后看守所副所长签字给孔红云做了气管切开手术,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三个多月后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死亡,年仅五十岁。
医生在孔红云的死亡证明书上写到:格林巴利综合症,是由于营养不良造成的死亡。孔红云离世后,医院只给了家属病历,没有给各种照相及片子。后来家属要来片子后,拿给其它医院的医生看。其它医院的医生说,孔红云的病因是神经中枢从脖子以下脊神经发生异常病变导致全身瘫痪,她这病非常严重,比植物人还植物人,因护理不到位,长期卧床造成的肺部感染致白肺,不能自主呼吸,靠呼吸机呼吸,最后死于不能呼吸。从片子上看,腰椎比其上方粗大一倍,脑部一侧下方也有轻度损伤。医生很纳闷怎么会这样?
这样看来,保定市第一医院在死亡证明上记录的死因与拍的片子的病因完全不符,这里是不是存在不可告人的阴谋呢?
无独有偶,就在孔红云家属走访调查中,七月二十六日(在家属要来片子第三天),孔红云的遗体被警察强行火化,这样孔红云家属就不可能再做尸检了。看守所为什么急着强行火化毁尸灭迹呢?是不是怕见不得人的罪恶败露?
孔红云做了什么被关进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孔红云给一个女学生模样的人讲法轮功真相时遭恶告,被和平里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保定市看守所(在清苑县境内)。
通常情况下,坏人行恶并危害他人利益才会被人举报,警察实施抓捕,最后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孔红云告诉的是事情的真相,宣传的是“真、善、忍”普世价值,不仅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任何样的伤害,而且对人对社会有很大的益处。如果告诉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都不允许,那这样的社会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怕吗?
而接到所谓“举报”赶来的和平里派出所副所长易小航等警察,不分青红皂白地绑架好人直接送进看守所,这是不是在渎职犯罪呢?警察的职责是维护一方社会安定,依照危害他人的行为,抓捕犯罪嫌疑人,孔红云有什么样危害他人的行为?言论、思想是派出所应该管的吗?这不明显违背了宪法保护百姓的言论自由了吗?警察已经严重侵犯了人权,已经犯了滥用职权罪,执法犯法。
看守所里的孔红云
孔红云被关押后,在看守所绝食抗议对自己的无理迫害,在关押一个月后(二月初)律师会见时,孔红云是被抬着出来的,但精神很好,一路喊着“法轮大法好”。
孔红云被绑架前,身体很好,卖餐巾纸,二、三十斤的大袋包装,孔红云从楼上搬到楼下,再弄出去卖,开着三轮去县里拉食用油卖,一拉几十桶,也是楼上楼下的来回搬,很能干的一个人。为什么到看守所仅一个月她就成了不能自己行走的人?我们不禁要问?她在那里受到了怎样的迫害?
二月二十六日,律师会见孔红云时,得知孔红云已吃饭,可是看到孔红云是被两个女犯人架出来,头耷拉着,但她仍是一路喊着法轮大法好。显然人已经处于生命危险状态。但保定看守所没有对她进行有效可行的诊治。
孔红云告诉律师说她已吃饭两天了,而犯人对律师说孔红云是个精神病。精神病?这又是一个谜团,精神正常的孔红云到看守所不到两个月怎么成了精神病?更不可思议的是孔红云在吃饭十多天后,突然昏迷。
三月八日星期五,律师接到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电话,让他带着家属给孔红云办理保外就医。星期一,律师和孔红云母亲去检察院,没人接待,律师给负责人打电话,对方说办不了了。问其原因,说是做不了主。于是律师去看守所探视孔红云,结果被告知孔红云已经住院了。
医院见闻
据知情人讲,孔红云三月八日晕倒后被看守所送往医院,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是看守所没让她住院。三月十日晚上,看守所再次把处于昏迷状态孔红云送往医院,医生当时就下了病危通知书。这时看守所还不通知家属,医生说是看守所副所长签的字给孔红云做了气管切开手术,一直靠着呼吸机呼吸。也就是说,那个时候孔红云已经不能自主呼吸了,医生说她呼吸困难,是不是那时就已经成了白肺?再后来医生说:人都不行了,你们还不通知家属?这时警察才通知家属。
家属问相关责任人,孔红云怎么突然成了这样。对方说是两次摔倒造成的。这时派出所就要家属在保外就医单子上签字,家属不签,说:“人进去的时候好好的,啥病没有,人不行了你让我接回家,我不签,除非给一定的赔偿。”
孔红云在看守所遭了什么样的虐待,看守所一概不透露,家属要求看监控录像,被看守所拒绝。家属的正当要求看守所为什么拒绝呢?
这样,孔红云一直在保定市第一医院重症监护室,靠呼吸机无意识的躺着,直至死亡。开始外面有很多便衣特务,后来少了些。
谁来为孔红云的死承担法律责任?
1、首先保定看守所所长刘翔要对孔红云的死负主要责任。
2、绑架孔红云的和平里派出所副所长易小航及所长靳郁、指导员高远负有责任。
3、与孔红云事件直接相关的检察官胡勇、王岩,以及莲池区检察院检察长戴军峰、副检察长李志均等相关人员都负有法律责任。
4、保定市莲池区公安分局局长郭建民;保定市莲池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韩晓;维稳办主任佟刚;防范办主任王文涛等等负有连带责任。
5、发起对法轮功迫害的中共江泽民集团犯有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因其妖言惑众,蛊惑公检法作恶,罪责难逃。
中共是个专门迫害中国人的邪教政权,其篡权以来造成八千万同胞非正常死亡,如今迫害法轮功又造成四千三百多人死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造成的死亡人数不可估量。这样一个危害人类的恶魔还能让它存在下去吗?贵州藏字石警示国人的“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就是提醒国人中共必遭天灭,不要为其陪葬。
人们常说“三尺头上有神灵”,神也记录着每一个人的一言一行。法轮功是佛法,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死后还要下地狱受惩罚报应。
修炼法轮功不仅合法、而且应该被鼓励
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养性,不断提升道德,人与人之间真诚相见,老叟无欺,善待身边所有的人,遇事宽容忍让。法轮功学员谨记师父教诲,在为人处世中,无论是家庭、工作单位、社会活动都表现出积极向上,为别人着想,能吃亏让人的优秀品质,这是法轮功学员身边的人都有口皆碑的。而且法轮功对祛病健身神奇的效果,很多学员修炼法轮功后摆脱了多年疑难杂症病痛的困扰,成为了一个精神乐观,身体健康的人。这么好的功法谁不想炼?
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所以人们信仰真、善、忍法轮大法也是有自由的。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之前,在中国大陆据官方统计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
法轮功短短几年就有上亿人修炼,这让江泽民十分妒嫉,妄图利用其集党政军于一身的至高无上权力铲除法轮功,在七个中共常委六个反对的情况下,江泽民一意孤行执意打压,并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就对法轮功进行污蔑、诽谤、造谣、栽赃,开始大张旗鼓的镇压迫害。中共江泽民集团的弥天大谎欺骗了所有不明真相的世人。法轮功学员在遭受不公的对待中,一直怀慈悲之心,和平讲真相,揭露中共的阴谋诡计、邪恶嘴脸。
法轮功手无寸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为什么打压二十年了仍屹立不倒?关键是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是因为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轮大法是正法,这也体现出一正压百邪的道理;二是对祛病健身有奇效,这是法轮功学员都亲身经历的。就像他们尝到的西瓜是甜的,李子是酸的一样,他们相信自己的感受。三是师父要求学员遇到问题向内找,找自己的哪里有问题,然后修好,而不是去指责别人,这就大大减少了与他人的矛盾和冲突,对环境的和谐稳定起着积极作用。四是通过修炼,他们体会到了神佛并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实实在在真实存在,只不过他是存在于微观之中。人看不见的东西多了,能说都不存在吗?
中共一直误导、迷惑老百姓,媒体口口声声污蔑法轮功,煽动仇恨。然而,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中国公安部、国务院公布的十四种邪教,其中根本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文件,废止了一九九九年的两条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明确的表明: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年后的今天,法轮大法已弘传80多个国家和地区,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因对人类身心健康做出的杰出贡献,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3500多项。《转法轮》已有40 种文字版本并可在法轮大法网站(falundafa.org) 免费下载,法轮大法受到世界人民的爱戴和尊敬。
( 转自明慧网)了解更多,请记下天窗传媒:
海外网址:https://celestiallight.org
大陆免翻网址:https://x.co/v7777或https://x.co/v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