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十一名各级政法系统官员遭恶报落马

(转自明慧网)

从二零二一年二月底,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一年多来,全国被查落马的各省、市、县级等部门的官员与日俱增,仅在湖南省今年就有诸多各级政府部门官员、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人员相继被查落马。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至今二十三年,这些官员是中共邪党上指下派、无处不在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推手,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被绑架、关押、刑讯逼供、构陷黑材料、非法监禁、施酷刑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炼者的重罪。

迫害佛法修炼者的罪业,既逃不过人间的法律,也逃不过天谴。苍天有眼,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人和恶事。下面是今年发生在湖南省的各级中共邪党党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县)长、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等被查落马和他们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消息。

原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宽遭恶报落马

二零二一年十月,原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宽,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零二二年四月,刘建宽被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建宽,男,汉族,一九六三年出生,湖南涟源人,原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进入检察院以前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长达三十多年。一九九八年四月-二零零零年五月期间,任娄底地区冷水江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在二零零零年五月始任娄底市公安局副局长、副书记;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零一零年一月间任永州市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二零一零年一月-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任湘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零一四年十二月间任湘潭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零一六年七月任湖南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二零一六年七月-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刘建宽紧跟邪恶政策,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惨无人道的迫害,被其操控和指使的恶人恶警,在经济、肉体、精神、心理、名誉等诸多方面对大法弟子进行残害,给众多大法弟子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伤痛和损失,给社会造成了巨大伤害,行径残暴野蛮,其无人性、无理性、无良知、无底线之严重程度是“流氓恶棍”不足以形容的。如今落马,是他多年行恶的必然结果,现就刘建宽任职期间,其辖区内发生的对大法弟子的部份迫害案例列举如下:

◇刘建宽任任娄底市公安局副局长、副书记期间发生的部份迫害事实: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网有文章对娄底市对法轮功的迫害真相进行了揭露,在文章刊登出来后的第二天,娄底市的邪恶势力就立即掀起了对当地大法弟子的报复性迫害,再次抓捕了十几位当地大法弟子。

◎二零零五年7 月份左右,湖南娄底市大法弟子彭冬梅及她的资料点被邪恶之徒进行了较长时期的24 小时跟踪后,当她在自家店里递给其他大法弟子资料时被非法秘密抓捕,同时被非法秘密抓捕的还有另外3 名大法弟子,他们很快被娄底法院非法判刑四到七年。

◇刘建宽任永州市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发生的部份迫害事实: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法轮功学员唐慈保被恶警冯德福等人绑架。唐慈保被非法劳教两年,于二零零七年二月劫持往长沙新开铺劳教所继续迫害。在劳教所里长期的迫害使他从一百七十多斤的体重减到一百一十斤,走路说话都没力气,出现了肝腹积水,最终于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含冤离世。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半左右,永州市零陵区法轮功学员曾四玲背着内有两千元现金的挎包上街,被零陵区国保恶警蹲坑绑架。当晚八时左右,零陵国保恶警杨武带着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撬门砸锁入室,强行抢走了她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及打印机等价值约一万多元的私人财产。曾四玲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零陵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曾四玲受到邪恶迫害,导致身体非常虚弱,背上长脓疮,胸部疼痛。二零零九年三月下旬,曾四玲因讲清法轮功真相,被永州零陵区法院秘密一审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一月四日,湖南省蓝山法院对蓝山县大法弟子鲁岳鑫、黄满屏夫妇进行了非法判刑:鲁岳鑫被判五年,黄满屏被判三年,缓刑五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六日,嘉禾县法轮功学员肖四兰在湖南永州蓝山县太平墟遭当地公安绑架并扭伤右手,造成骨骼错位,被非法关押在蓝山县看守所迫害得不到有效的治疗。蓝山法院定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非法开庭审理无辜的肖四兰。郭会生与李菊梅依法给蓝山县公安局长席小刚打电话、写劝善信。席小刚却恶意上报湖南省“六一零”。郭会生与李菊梅遭到湖南省、郴州、嘉禾“六一零”及“国安”的迫害,郭会生于八月六日深夜被嘉禾国安教导员胡永辉等四人在家中绑架并殴打致伤后,于十月十二日在县人民医院宣告死亡。李菊梅被关押在嘉禾县看守所迫害,十一月份期间,李菊梅在看守所身体出现异常,被送至县人民医院检查,检查后确定为骨癌复发,家人得知后多次去要人也不肯放。

◇刘建宽任湘潭市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长期间被迫害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

被绑架(和抄家):谭铁强、项利元

被关进精神病院迫害;李日清、赵湘海

被迫害致死:李日清、秦三凤

被绑架到洗脑班、抄家:谭铁强、项利元、刘河清、郭运池、赵建尧、一男性法轮功学员

被非法劳教:一男性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

被绑架(和抄家):姚建平、胡艳、李美端、颜三艳、肖冬娥、黄朵红、吴显敏、胡艳红

被非法劳教或非法判刑:姚建平七年徒刑,胡艳三年徒刑、吴翠英三年徒刑

被绑架到洗脑班、抄家:刘慧兰、刘仿平、赵文科、黄德明、易新华、杨适宜、吴翠英、鲁孟君

被骚扰、恐吓、抄家:静明、易新华、程发明、赵秀英、刘政国、刘淑秋、刘和清、赵德林罗雪梅夫妇

被绑架到精神病院:刘和清

◎二零一二年

被迫害致死:杨舜英

被绑架(和抄家):张桂云、黄美华夫妇、罗印平、王庆生、张新民、黄朵红、熊春霞、刘和清、罗湘江、李孟君、彭勇敢、一个姓唐的女学员、赵文科、李梦君、罗雪梅、易新华、李建华、张寿元、张淑元、王跃勋、张献平、

被非法劳教或判刑:易新华

被绑架到洗脑班:李梦君、颜三艳、肖东娥、王庆生、罗印平、张佳仁、王美华、

被骚扰、恐吓(和抄家):樊细华、罗雪梅、赵秀英、廖静明、刘慧兰、吴显敏

◎二零一三年

被绑架(和抄家):刘立炎、刘河清、索艳、曹丽姣、杨适宜、刘立炎、李建茹、胡东霞、文美莲、曹丽姣、农建华、鲁孟君

被绑架到洗脑班:张杏其、王庆生、刘和清

被非法判刑:刘立炎三年半、鲁梦君四年、黄朵红十年

被骚扰、抄家:赵秀英、廖静明、刘慧兰、颜秀英

◎二零一四年

被迫害致死:刘立炎

被绑架、抄家:康映兰、李林娥、李杏、曹丽娇、颜三艳、邓烨、扶先华、王桂林、胡东霞、程玉章、唐沛林、王庆生、吕松明

被非法判刑:颜三艳五年,邓烨八年,扶先华七年,唐沛林七年半,王桂林七年

被骚扰、抄家、企图绑架到洗脑班:胡艳、梁兴安、郭爱国、索艳、石娭毑

被绑架到洗脑班:王庆生

原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大主任龚景顺被查

龚景顺,男,一九六二年四月出生,湖南汉寿人,一九八三年七月开始工作,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曾任长沙市雨花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二级巡视员。二零二二年八月,龚景顺涉嫌严重违法,被调查。

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龚景顺曾任长沙市雨花区委副书记, 二零一一年六月,任长沙市雨花区委正县级干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排第一);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任长沙市雨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龚景顺任长沙市雨花区委副书记期间,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长沙天心区居民谭香玉女士在韶山南路被长沙市雨花亭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谭香玉年仅十一岁的外孙女琪琪也被警察一同绑架走,在派出所遭扣押、盘问约一小时后,才被妈妈接回家。

'龚景顺'
龚景顺

龚景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行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七日,长沙市雨花区某厂职工杨林(男,当年三十八岁)被非法判一年半劳教。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新开铺湖南开关厂内(劳教所)。被非法劳教的“理由”是因他曾递给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一份真相传单,该法轮功学员复印了两百份。该法轮功学员也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下午四点多,长沙市雨花区廖家湾社区五人冲入法轮功学员邓清香家中(三个社区协管员、两个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搜查单的情况下,他们将邓清香家中翻了个底朝天,过程中一名协管员还对邓清香动粗,最后他们将邓清香反铐着从其家中绑架。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长沙市法轮功学员陈文青(陈文清)、曾光在长沙市东塘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当场绑架。之后恶警在陈文青家中无人时用钥匙开门,非法抄家,曾光也被非法抄家。她们都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看守所(长桥)。参与迫害的单位是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等。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中午,湖南长沙法轮功学员雷扬帆在本市一网吧内遭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派出所数名警察暴力抓捕,雷扬帆脸部被打伤。下午,砂子塘派出所将雷扬帆“移交”给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派出所,当晚,雷扬帆被劫持到长沙市捞刀河洗脑班(“长沙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继续迫害。

◇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家住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宿舍的法轮功学员曹志敏送女儿去幼儿园时,在大院门口,遭数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劫持,当天曹志敏即被中共“六一零”非法关押到长沙市捞刀河洗脑班。

◇湖南省女子监狱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五百二十八号,是省内唯一一所关押女犯的监狱。从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该监狱第六监区是迫害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轮功学员的场所。一直用酷刑暴力洗脑班的方式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即放弃信仰),高“转化率”的后面是灭绝人性的罪恶手段。

作为长沙市雨花区委副书记,龚景顺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原湖南省怀化市市长赵应云被查

赵应云,男,一九六三年七月出生,湖南邵东人, 一九八三年七月开始工作,一九九四年三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任湖南省政协常务委员、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二零二二年七月,赵应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怀化市委常委、中方县委书记;二零一四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任怀化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市长;二零一七年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任永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以及市长;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七月,任湖南省政协常务委员。

赵应云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行

◇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下午五点多钟,怀化市新晃县“六一零”姚敦泽、国安曹日诠,纠集指使大湾罗乡民政专干田周民共七、八名彪形大汉,在光天化日之下,闯进大湾罗乡川岩村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姚长寿老人家中。他一人在家,儿女儿媳都在外面打工维持生活。

姚敦泽、曹日诠一伙把姚长寿老人推到一房间,四人把姚长寿老人按在中间,一人强行拍照;田周民撬开另一间房门后,三人闯进去翻箱倒柜,被子整个房间被翻动底朝天;田周民看到有一个箱子锁着,就又把箱子的锁撬烂,抢走了四十四本大法书,二本《九评共产党》书、《明慧周刊》、一万两千元的银行卡等财物。

◇二零一八年,湖南省祁阳县法轮功学员曾贵田被非法关押在永州市折履桥洗脑班。该洗脑班在十年前创办的,数不清有多少法轮功学员在这个黑窝里遭受过迫害和非法关押了。

作为任职怀化市、永州市的市委书记及市长,赵应云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原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区委书记蒋利民被逮捕

蒋利民,男,湖南省桂阳人,一九六七年二月出生,中共邪党党员,曾任湖南郴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利民作出逮捕决定。

二零零一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七月,分别任桂阳县流峰镇党委书记、副县长;二零一零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任中共永兴县常务副县长;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任湖南郴州市北湖区委书记。

二零二零年六月至二零二二年七月,任郴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二零二二年二月,蒋利民涉嫌严重违法,被查。二零二二年七月,被立案审查调查: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利民作出逮捕决定。

蒋利民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行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廖晓红被当地“六一零”人员绑架到北湖区邪党校内的洗脑班。廖晓红一直绝食抵制非法拘禁。

廖晓红是医科大学毕业生,原在长沙工作;妻子石教钰原在广州工作。自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夫妇俩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早晨八点多,郴州市北湖区国保大队刘劲松带领十多个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证件的情况下,绑架了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廖松林。之后,五个警察强行进入廖松林家非法抄家,将法轮功书籍、九千多元人民币等私人物品全部抢走。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法官罗文对廖松林老人非法判刑三年。

作为永兴县常务副县长、郴州市北湖区委书记,蒋利民跟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残酷迫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原湖南省嘉禾县县委书记郭薪被查

郭薪,男,河北巨鹿人,一九六八年八月出生, 一九九零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一九九零年七月开始工作,任湖南省郴州市委副秘书长。二零二二年八月,郭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郴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郭薪任郴州市苏仙区政府副区长,二零一二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分别任嘉禾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嘉禾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任嘉禾县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任郴州市委副秘书长。

二零二二年八月,郭薪涉嫌严重违法,被调查罗马。

'郭薪'
郭薪

郭薪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行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湖南省嘉禾县法轮功学员李建福在县公安局门口发真相资料时,发到一便衣警察手里,遂被该警察将李建福劫持到公安局,公安局警察当天把李建福劫持到拘留所迫害。非法拘留期满后的六月四日,县六一零头目李建明把李建福劫持到郴州下楣桥洗脑班继续迫害。在洗脑班,李建福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坚持绝食抗争。六月七日由当地六一零李建明等人接回。

◇湖南省嘉禾县法轮功学员李菊梅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六年间被嘉禾县法院及郴州市中级法院冤判七年,后被关入长沙女子监狱迫害。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乡法轮功学员雷井雄,自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被嘉禾石桥乡邪党人员以不符合“保外就医”为由重新收监,将雷井雄绑架至桂阳监狱关押。四月二十三日又转至湖南株洲网岭监狱关押。

作为嘉禾县委副书记、县长,郭薪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原湖南省新邵县政法委书记张晨阳被开除公职

张晨阳,男,汉族,一九七一年十月出生,湖南新邵人,一九八九年七月开始工作,一九九二年十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曾任湖南省绥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一日,张晨阳被查,二零二二年八月,张晨阳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任新邵县坪上镇党委书记;二零零六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任新邵县政府副县长;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任新邵县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二零二二年五月,任绥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一日,张晨阳涉嫌严重违法,被查。二零二二年八月,张晨阳被立案审查调查。

'张晨阳'
张晨阳

◇新邵县和邵阳市不法人员办洗脑版,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宋小英、颜淑洲等至少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新邵县邪党校宾馆洗脑班。

原湖南省醴陵市委书记胡湘之被开除公职

胡湘之,男,汉族,一九六八年一月出生,湖南省湘潭市人。一九九一年七月开始工作,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

曾任湖南株洲醴陵市委书记,株洲市政府副秘书长,二零二二年八月,因胡湘之严重违纪违法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株洲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相继任任湖南株洲攸县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县长、县委书记;二零一六年零八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湖南株洲醴陵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胡湘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被查。二零二二年八月,被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胡湘之'
胡湘之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上午,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公安局绑架法轮功学员苏年松的同时,还抄了家,将苏年松的台式电脑、打印机、平板电脑、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抢走。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办事处宋家洲社区法轮功学员刘又安(宋又安),被不明真相的学生举报,遭攸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绑架。

湖南省怀化市凤凰县法院院长朱立新与检察院检察长王岸同被公诉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消息,湖南湘西州凤凰县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朱立新涉嫌徇私枉法罪,凤凰县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岸涉嫌受贿罪,均被怀化辰溪县人民检察依法提起公诉。

公开简历显示,朱立新与王岸曾于同一时期在凤凰县分别担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朱立新,男,土家族,一九六八年一月出生,湖南龙山人,大学本科文化。曾任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宣传教育科科长、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二零零七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先后任泸溪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吉首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凤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任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王岸,男,土家族,一九七二年二月出生,湖南临武人,大学文化。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先后任湘西自治州检察院宣传科副科长、宣传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公诉二科科长等职务;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任凤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零二零年六月至二零二二年三月,先后任湘西自治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二零二二年五月,朱立新、王岸先后被开除公职,均被怀化辰溪县人民检察依法提起公诉。

另外,近期被开除公职的还有凤凰县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龙晓明,凤凰县检察院原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石丽。两人均涉嫌受贿、行贿和徇私枉法犯罪,其中,龙晓明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而石丽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明慧网上原链接: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15/近期湖南省十一名各级政法系统官员遭恶报落马-449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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