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案落幕 为何难平众怒(图)

 

范冰冰百余天“从未有过的痛苦和煎熬”到底发生了什么?

 

范冰冰百余天“从未有过的痛苦和煎熬”到底发生了什么?(合成图 Getty Images及范冰冰粉丝团视频截图)

英媒《BBC》指出,范冰冰事发后,整个影视行业也面临“严冬”。
报导援引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李建军表示,中国大陆整个影视行业涉及的企业和个人众多,挨个筛查不太可能。中共通过“限期补缴免罚款”的方式,是用最低的成本,来最大程度的收钱。他同时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因为扶持地方某个产业,而对企业纳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此前影视行业流行“包税制”的潜规则,定期定额征收税款。曾担任刘晓庆案的刑辩律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列阳认为,这种简易的“包税制”对工作室来说显然不合适,税收账目上存在着疏漏。
香港《明报》社评称,范冰冰案震动内地演艺界,既折射内地影视行业乱象,亦反映地方部门经常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助长偷税逃税歪风。国家税务总局杀一儆百,一边向范冰冰开刀,一边呼吁影艺界违规者年底前自首补交税款,突显当局整顿业界决心,锐意打击偷税逃税。……范冰冰案告一段落,并不代表故事完结。
《德国之声》报导说,范冰冰事件在中国娱乐圈引发了“大地震”,私下在流行着这样一句话“你补税了吗?”一位匿名的娱乐圈老板表示,很多的明星艺人都在忙着补税。
报导说,范冰冰逃税涉嫌金额数亿,却能免被追究刑事责任,仍然成为公众舆论关注的最新焦点。就在她发表道歉信的微博文章之下,名为“铅笔唯橡皮解忧”的用户表态称:“@刘晓庆九个亿不用坐牢吗?”。名为“愚人随缘XJ”的用户说:“如果不是有人爆出来哪?是不是继续偷下去?德艺双馨哪一个做到了?”“一个很耳的名字”写道:“这道歉信,觉好像有钱真的可以践踏法律!我总感觉怪怪的”。
报导提到前几年也是首次被抓获,却被判3年有期徒刑的离职空姐李晓航代购案,律师邵万雷的第一反应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大纪元》刊发李沐阳的评论认为,范案“靴子”总算落地了,也似乎证实了外界的分析。就是中共政府没钱了,要在娱乐圈这块“韭菜地”里“割韭菜”,在艺人身上“薅羊毛”。在中共的眼中,知名度很高的范冰冰就是一只“大肥羊”,拿她开刀“祭旗”,“寒蝉效应”会更有效,对整个娱乐圈都会形成一种震摄。至于中共说什么“端正社会风气”之说,那只不过是它的一块遮羞布而已。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10月3日称,援引人权倡导者和研究员卡斯特(Michael Caster)观点称,中国敢让最著名的女演员之一失踪,这应该敲响警钟:中国境内的任何人都可能是下一个。
香港《苹果日报》刊发李平的评论称,当局宣布向她追缴税款、罚款近9亿元,又主动为她未被判囚辩解。由此观之,当事人与当局都希望案件尽快落幕,但如愿与否都掩盖不了案件牵涉官场的贪腐问题,掩盖不了中国的人权问题,掩盖不了权贵家族与国企更严重的逃税问题。官媒宣称范冰冰被罚有利于维护税法权威、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无非是自欺欺人。
 

文章认为,范冰冰案虽由资深传媒人崔永元踢爆,但无论范冰冰被失踪与被免囚,都隐隐约约地指向中共高层的权斗,因为中国影视圈的后台多为红二代、军二代,还能同时操控传媒。在范冰冰被失踪期间,官媒只有《证券日报》在9月6日罕有披露范冰冰受查,指范冰冰除了逃税漏税外,还涉嫌参与银行违规放贷及腐败案件,最大可能是面临法律制裁。消息上网数小时就被删除,但报社并未承认失实或作说明。

文章说,这是官媒唯一一次指范冰冰涉嫌犯三宗罪,但结果全部免刑。对于范冰冰涉嫌违规放贷及腐败,当局是未想深究,还是查无实据?外界不得而知。但对于以大型国企为白手套、坐享垄断行业利益、逃偷税更为严重的中共权贵家族而言,范冰冰案只是一段娱乐八卦,或者利益交换,何来震慑?当局只能要私企、明星共克时艰,对权贵家族又能奈何?
《苹果》另一篇“拆局”文章则指,范冰冰税务事件,无论涉案金额还是社会影响,肯定是刘晓庆之后最大的明星偷税漏税案,对内地现时普遍存在偷漏税情况的娱乐圈,具有典型震慑意义。加上事件发生在中南海权斗传闻甚嚣尘上的今天,引发外界揣测事件背后或涉中共党内权力斗争,不足为奇。
文章指出,众所周知,内地影视娱乐圈背后多涉及中共军方前高层家族,例如华谊兄弟老板传来自军队家庭、是军二代:保利华亿传媒总裁董平具军方背景,特别是中共前常委曾庆红胞弟、有“文化大亨”之称的曾庆淮的利益。因此外界很容易联想,今次习近平整顿娱乐界,是否有针对性尚不知,但是敲打上述利益集团,要他们“不要添乱”,在经济危机时“与党国共患难”,意思显然。”
海外网站一篇题为“范冰冰声泪俱下舍财免灾 习近平围猎富人一箭双雕”的文章指出,当年刘晓庆因欠税仅仅2000万元就蹲了一年多监狱。范冰冰真的是一个为富不仁偷逃税的标本吗?范冰冰事件还存在哪些鲜为人知的秘密?
文章质疑税务机关对范冰冰的处罚并非依法征税:江苏税务局对范冰冰如此巨额的经济处罚,在演艺界属第一例,应该公布范冰冰违法的具体事实,如逃税时间和具体金额以及处罚的适用标准,为什么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而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仅处0.5倍罚款?国家税务总局称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的法律依据何在?既然依法纳税为何适用的法律标准不一?如果崔永元举报的是李冰冰而非范冰冰,那么范冰冰自查自纠则只需补缴税款2.88亿元,就可免除5.45亿元罚款,法律的公平何在?
文章还质疑,为什么范冰冰巨额偷逃税却长期没有政府监管?国家税务总局称已经开始问责程序,追究税务机关相关人员未依法履职的责任。但问题在于国家税务总局作为税务主管机关责任何在?是否应该有监察委介入调查?有一个问题税务总局需要回答,是否存在地方税务局对范冰冰等演艺公司和明星有税收优惠?因为地方政府在过去的招商引资中,为争揽项目与进驻企业常签订减免税协议。如果范冰冰已签订减免税协议,现在又按税法征收就存在法律障碍。由于自由职业者的征税财务核算较为困难,如影视明星和律师等,一些地方政府征税采取定额税率,而非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如果完全否定过去的征收规定,采取查账征收,则自由职业者又有几人不是偷逃税者?所以,江苏税务机关应公布范冰冰税收征管政策情况。
另外,文章认为,范冰冰的道歉信是一种变相的电视认罪,范冰冰经历的痛苦煎熬到完全顺服是一个怎样的过程?是否受到监禁、虐待、酷刑和恐吓?
文章最后说,范冰冰事件告诉我们,党可以不守法、政府机关可以不守法,但名人、自由职业者必须守法,否则将会遭遇灭顶之灾。在一个非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其结果就是依法治民。中共处罚范冰冰并不是针对她个人而是整个民营企业家、名人和演艺人员、律师等自由职业者。跟政府过不去,一个偷逃税的理由就可以使你倾家荡产,甚至牢狱之灾。当一些民众为范冰冰受处罚而欢欣鼓舞时,《今夜无人入眠》这首歌并不是表达狂欢的喜悦,而是对灾难降临前的集体恐惧。
(转自看中国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18/10/05/872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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