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胜利油田王连忠被迫害离世

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胜大集团农业公司职工、法轮功学员王连忠,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东营市公安分局绑架,东营区法院诬陷,取保候审一年以来,常受到法院及单位人员骚扰,老人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二一年三月初返家时已经生活不能自理,即使如此,单位及派出所人员还不断骚扰,老人于二零二一年端午节前后离世。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东营市610、国保及胜利油田610、国保,突然绑架了油田法轮功学员高宏伟、安亚君夫妇、张爱丽、王学勇、商兆香、王连忠、谢菊芳、齐士凤(俊)、卢元庆、于德胜、孟凡芸、胡晓玲等十七人。据悉,这次事件是从七月份开始就策划和实施的,东营区文汇派出所、东三路派出所、八分厂胜利派出所的警察对部份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跟踪、录音、录像、拍照,搜罗所谓“证据”。

王连忠、王子明、高宏伟、张爱丽、商兆香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王连忠取保候审,其他四人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东营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王连忠、王子明、高宏伟、张爱丽、商兆香五位法轮功学员被东营市东营区法院进行非法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戴着手铐、脚镣,加之被取保候审的王连忠逐个被法警带入,分别进行庭审。张婷开庭前恐吓律师说:“你们做无罪辩护,你们要注意你们的律师立场!”这一荒谬绝伦的要求,也只有被邪党控制洗脑的“党法官”才能提出来。

在三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刘树洲、法官张婷、公诉人赵鹏、李铮严重违反司法程序,罔顾法律,共同上演了一出执法犯法的丑剧。为了构陷法轮功学员,法官张婷无理要求法轮功学员只能根据所谓“事实”,回答“是”与“不是”,而不让有其它的回答形式。至于该“事实”是否构成犯罪,则不许律师和法轮功学员依法进行辩护。

在个人陈述时,王连忠讲到自己修炼前腰椎间盘突出、痔疮、胆结石等顽疾,在修炼法轮功后不翼而飞、身心健康的事实,张婷粗暴地阻止他:“你就说你还炼不炼!”相同的问题她还质问了张爱丽、商兆香。

法轮功学员王子明被非法判七年半,高宏伟被非法判刑四年,商兆香三年,张爱丽两年十个月。

七十多岁的王连忠被迫流离失所,在老伴的伴随下,在外艰难度过一年多,不能正常行走,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初返回自己家,生活已经不能自理。

王连忠的退休金一直被东营区法院冻结,造成老人无法正常生活。王连忠的病情一天天恶化,即使如此,单位及派出所人员还不断骚扰,逼迫他签字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在痛苦与惊吓的折磨下,王连忠老人于二零二一年端午节前后离世。

( 转自明慧网)了解更多,请记下天窗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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