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市镍钴研究设计院工程师毛伟被迫害离世

甘肃金昌市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给排水工程师毛伟,坚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多次被中共当局非法关押、强制洗脑,非法抄家,遭六年冤狱迫害,受侮辱和刑讯逼供,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含冤离世,终年53岁。

在毛伟离世的第三天,当地辖区派出所两名警察(一男一女)还去毛伟家非法搜查,谎称毛伟电脑与别的案件有牵连,强行抢走笔记本电脑两台。

毛伟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人,去掉了以前沾染的各种恶习,在工作中不接受厂家的回扣,不接受服务单位的礼品,不再对单位的物品小贪小占,道德高尚。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毛伟在七月二十二日就被金昌市金川区公安局政内保科孟家贤、陆林非法留置、抄家,后又轮番被金昌市公安局政保科王有祥、王明芳以及金昌市龙首分局非法拘传、提讯。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毛伟被金昌市龙首分局和金川集团公司绑架到金川集团所谓“法制学习班”强制洗脑,限制人身自由,每月只发三百元生活费,强制与吸毒人员一起从事重体力劳动。

主要责任人:原金川集团公司副书记邓少军、原金昌市龙首分局局长杨惠国、原金昌市龙首分局国保科科长冀庆新。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日,毛伟被金昌市龙首分局非法构陷逮捕,非法关押九个月二十七天。

主要责任人:原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局长杨惠国、原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韩钟玉。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大雪过后的清晨,在永昌县城许多地方出现了“天灭中共,退党保平安”,“天灭中共,退党1900万”等标语,以及劝告永昌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恶警停止作恶的传单,永昌县中共恶徒开始非法抓人。三月十三日,毛伟被金昌市国保支队、永昌县国保大队绑架并非法抄家、毒打,六天六夜不让他睡觉,对他刑讯逼供,他双手被手铐铐得青紫,整个脸变形。

金昌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安全局等机构成立“专案小组”对毛伟实施集中迫害。三月二十九日之后,中共邪恶之徒把毛伟秘密弄到不明之处,持续逼供。甘肃省国安特务陈某将毛伟的电脑送兰州检查。

十月十九日,永昌县法院与金昌市中级法院一起非法对毛伟、符玲文、刘桂菊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开庭。恶人们拼凑和罗列了一些罪名,法轮功学员都是义正词严的回答:我们没有犯罪,我们做的是最正义的最伟大的事情。毛伟当庭以洪亮、清晰的声音,劝告所有参与庭审人员及时退出邪恶共产党,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无端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毛伟被金昌市永昌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永昌县法院【2007】永刑初字第70号)。

在酒泉监狱,警察强制要求毛伟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酒泉监狱二监区监区长王东风安排专门四个犯人组成的包夹小组,长达四个月限制在单独的房间内。在这四个月中,每天早六点起床就开始强制阅读污蔑法轮功的书籍,直到晚上十二点才让睡觉,期间还安排所谓的“帮教”,十个人围着你,开始假装与你辩论,如此三天后,个个开始轮番批斗,侮辱人格,谩骂、威胁,使毛伟的精神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天天处于崩溃的边缘。

毛伟被非法关押在酒泉监狱期间,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在本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家人也受到牵连,孩子上学被歧视,妻子工作也被调整岗位。

毛伟出狱后,又被当地社区、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多次上门骚扰。二零一八年,毛伟精神出现异常并出现半身不遂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派出所和社区还不断的上门骚扰。在巨大的精神压力和邪恶不断迫害打击下,毛伟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上午九时许含冤离世。

( 转自明慧网)了解更多,请记下天窗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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