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边陲善良人家遭受的非人迫害

二十年来,东北边陲嫩江县的王家聚少离多,大儿子王洪斌二零零零年起二次被投入劳教所酷刑折磨,二零零二年在大连被绑架、非法判刑十三年;其妻子刘俊鹭二零零一年被绑架、非法判刑十二年,一只胳膊被辽宁省女子监狱恶人殴打致残。小儿子王洪峰二零零一年八月与嫂子在大连同时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九年;二零一七年一月在沈阳被绑架,又被非法判刑六年,劫持在沈阳大北监狱。女儿王洪霞二零零九年在黑龙江省嫩江县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八年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六年,目前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这一切,仅仅因为他们努力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之前,街坊邻居常这样夸赞王家的人:“看人家炼法轮功的人多好啊!”王洪斌毕业于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机械化学校,一九九六年在大连做汽车维修工作期间,接触了法轮大法,接着弟弟也开始学炼。那时王洪斌二十三岁,王洪峰十七岁。哥俩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不仅身体健康了,对父母也更加孝敬。哥哥正直善良、诚恳敬业,小弟节俭朴实、为人厚道。

看到孩子们的变化,父亲王忠和母亲鞠淑茵也修炼了大法。王忠患腰疼病多年,干割豆子等农活都不方便,修炼后不治而愈;鞠淑茵多年的风湿性偏头疼病也好了。自从信了“真、善、忍”,老两口为人处世总是为别人着想,王忠经常为大伙儿修理农具、修自行车、磨刀和剪子。看到公路上货车有整袋豆子掉下来他追赶着去喊停车,帮车主装车。下雨时,放下自己家里的活计,赶到麦场帮助邻居们忙活。鞠淑茵改掉了暴躁脾气,变的温和善良,常利用空闲时间帮乡亲们改制衣服、做一些缝纫活。

一九九八年中秋节,王家为大儿子王洪斌举办了俭朴的婚礼。儿媳刘俊鹭是大连姑娘,美丽大方、心地善良,也信仰“真、善、忍”。王家体验着法轮大法的美好,家里家外关系融洽,其乐融融。看到王家变化,周围有二十多人也开始修炼法轮功。一时间,乡间邻里民风淳朴,一派祥和。



一九九八年中秋节,长子王洪斌和儿媳刘俊鹭在家乡举行了俭朴的婚礼。

一、北京上访遭毒打、非法劳教、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首江泽民妒嫉法轮功修炼者超过中共党员的人数,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当天凌晨两、三点钟,大连市恶警在邪党“六一零”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对全大连市的法轮功负责人开始统一抓捕。大连市的很多学员在得知学员无故被抓这一情况后,不约而同的于七月二十日陆续来到人民广场上的大连市政府门前进行上访、请愿,要求市信访办转达心声,要求放人。王洪斌当时也去了,并不时的帮着维持次序,吃饭的时候人前人后收拾垃圾,后来遭到警察的毒打,并被抓上警车带走。

二零零零年二月初,王洪斌与妻子刘俊鹭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可是他们发现法轮功学员只要承认自己是炼法轮功的,就立即被警察带走,根本无处反映情况。两人只好在天安门广场金水桥用炼功的方式表达心声,结果很快被抓上了警车。

几乎是同样的时间,二零零零年三月,小儿子王洪峰因为在自家的院子里炼功而被当地警察绑架、关进洗脑班的。中共警察抓捕法轮功修炼者时给出的统一理由是“扰乱社会秩序”。“在自己家里静静的炼功怎么是‘扰乱社会秩序’呢?”王洪峰说什么也不承认这个荒唐的罪名,也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后送到嫩江县九三局看守所迫害,他绝食抗议,五天后被放回。

王洪斌和刘俊鹭同样无法接受这种非法的定罪。他们告诉警察“上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对法轮功的禁止是错误的、违法的。”警察说:“说这些没有用,你们不知道共产党比法(律)大吗?”

王洪斌被绑架到黑龙江,被非法劳教一年。妻子刘俊鹭被大连驻京办事处绑架到大连戒毒所,被非法关押十一天,勒索“保释费”两千多元。

二零零零年五月刘俊鹭和大连同修去北京金水桥打真相横幅,被绑架到大连戒毒所非法关押,其间被从马三家出来的“犹大”毒打,脸被打的乌紫肿胀。刘俊鹭说:“当时好多人都被打了,我们集体绝食抗议,遭到野蛮灌食,一些人身体虚弱,呈危险状态,他们才开始陆续放人,第十二天我被放了出来,同时被勒索六千多元钱,没有任何收据。”

二零零一年春,从劳教所出来不久的王洪斌欲从大连回家和父母团聚,结果在火车站被发现身上有法轮功真相资料而再遭绑架。在黑龙江嫩江县九三看守所,王洪斌被恶人用橡皮胶棒打得浑身青紫,伤及内脏。

二零零一年四月,王洪斌被送到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当时当地有关部门认为王洪斌不够被劳教的“条件”。荣军农场公安局警察梁广斌积极与“上面”协调,硬是给王洪斌送进劳教所。他还指使连队治安人员“两班倒”,连续十天住在王家,每天看电视、打扑克,吵吵闹闹,威胁老两口、限制他们的自由。鞠淑茵对他善言相劝,他根本不听。当时家里的牛渴的直叫,善良的村民们去帮助喂牛,大伙都气愤的说:“放着坏人不抓,到这来闹什么?”最后鞠淑茵被迫绝食抗议,这伙不法警察才撤离。

长林子劳教所所长石昌敬指示手下对法轮功学员酷刑洗脑,石昌敬带头用吊铐、电棍电击、毒打、坐铁椅子、关小号等残忍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每天上演:强制洗脑-放诽谤录像-帮教-上刑,欺骗、谩骂、酷刑等一整套迫害程序。王洪斌被关入“小号”。“小号”是中共劳教所单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场所,不到1.5米高,约0.8米宽,1.3米长,终年不见天日,阴冷潮湿。王洪斌被迫害的身上长满疥疮,恶警把他铐在铁门上“上大挂”折磨。他绝食抵制非人的迫害。

王洪斌绝食58天,八月三十一日劳教所以让其回家治病的名义把他放出来了,家里为此交了5000元的押金,可是在九月二十一日又被毫无理由地抓回劳教所,押金也不退还。后来,王洪斌又绝食抗议,闯出劳教所。

二、大儿媳刘俊鹭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残

大儿媳刘俊鹭(刘俊鹭是后改的名,户口上名字是刘霞),大连人,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在辽宁女子监狱,除了超负荷的奴役,遭受种种非人的折磨:遭捆绑、抽打、电棍电击、不让睡觉等残害,被扒光衣服、头朝下半吊、流氓侮辱,她的左胳膊被酷刑大背铐致残。

下面是刘俊鹭女士简述其被中共邪党公检法司的迫害经历: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丈夫的弟弟王洪峰去送真相材料,刚上出租车被两个不明身份的人劫持,并抢走他身上的钥匙,闯进我住的大连八一路楼房,当时闯进来十多个人,没出具任何证件,就说是联合办案的,非法抄家,抢走我所有的真相资料、复印机一台、A4纸几箱、大法书和师父的照片、刻好的光盘、手机、传呼机、现金二万元左右等等相关的一些物品。当时我和另一名女法轮功学员在一起,他们非法抄完家让我签字,我不签说:“还有钱呢?”他们说哪有钱,哪有钱?我说用信封装的。这时有一个人从里怀兜里掏出一个信封说:“钱在这呢,在这呢。”一数是一万四千多元,并记录在上面,我说:“少六、七千元呢。”他们不理我,说就这些。我和那名女同修被绑架到西岗分局。

七月二十八日,西岗区恶警把我送到大连看守所,几天以后把我从看守所带回西岗分局,把我铐在铁椅子上,戴着脚镣,非法审讯我。我什么也不说,他们不让我睡觉。他们把我小叔子毒打折磨得非常厉害,走路都困难。

在大连看守所,有一次放风时,我藏的“经文”被搜走,我绝食抗议,恶警王英超把我固定在床板上,手脚用铐子铐在一个铁环上,吃拉睡都在床上,还让他们每个人轮流指责我的“过错”,有一个人说我是她的偶像,把所长气得够呛。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在没有通知任何家人的情况下,对我们进行非法庭审,开庭时我和小叔子(王洪峰)还有一名女法轮功学员,没有庭审程序,审判长只念了从我家非法抢走的一些真相材料数量和开法会的事情,让我陈述,我说:“你们头顶国徽,肩带臂章,本是正义的象征,但现在却是邪恶对正义的审判。”审判长打断我的话,不让我说。我要讲他就让法警强行把我拉下去。就这样,不久之后,我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小叔子王洪峰被判九年,另一同修被判四年,我不认罪,上诉无结果。

二零零三年一月九日,我被非法送到大北监狱(现辽宁女监),分到八监区。刚到八监区,监区长左晓艳就让我报告,我说:“我是法轮功学员,不报告。”她一拍桌子,大声叫:“这里没有法轮功学员,就两种人,一种犯人,一种队长。”我说:“我就是法轮功学员。”

(一)毒打、捆绑、不让睡觉

屋里坐着的几名队长如狼似虎的扑了上来,把我一顿打,又叫来两个刑事犯把我绑上,带到一个小屋里。四个犯人分两帮二十四小时看着我,一天就吃一个小窝头,上厕所手也绑着,不能洗漱、换衣服,一直在地上坐着,困了也睡在地上,水泥地面。后来车间不上夜班,晚上回监舍在大活动室地上坐着,恶警指使犯人每一小时两人一组轮流看着我,不让我睡觉。直到大年三十前一天才把我松开,绑了我二十多天。

二零零四年三月份的一天,中午吃饭时间,楼下干活的一名法轮功学员上来,胸前别着一张纸,纸上写着侮辱师父的话,我一看就急了,就要去找队长,这一吵,“包夹”我的人报告了队长,监区长左晓艳问我怎么回事,我说:“她们写侮辱我师父的话,让那个法轮功学员带着。”恶警左晓艳说:“是我让这么做的,楼下贴的到处都是。”(实际楼下没贴)我说那我就下楼撕去。她气的暴跳如雷,让我到办公室门口反省,她要给我送小号,但狱里没批。她就一直让我在办公室门外站着,晚饭时不让我吃饭、上厕所。我远远的看到楼下的那名学员身上的纸没了。

晚上回到监舍,刑事犯把我带到大屋,屋里有几张床,没人住。我坐在床边,过了一会儿,进来十多个人,把我从床上拽到地上拳打脚踢,有的连掐带拧,嘴里一边打一边骂,意思是:左教(左晓艳)你也敢顶撞?楼上楼下都知道了……把我鞋踢掉,不让我穿袜子,身上打的青一块紫一块。

(二)扒光衣服、头朝下半吊、流氓侮辱

白天戴着后背铐站在办公室门口,晚上回去不让各个监室的人随便出入,把我弄到没人住的房间,门玻璃用报纸挡上,用流氓似的邪恶手段迫害我,逼我转化,把我衣服扒下来,只穿一个裤头,身体呈大字形绑在床上,开着窗户,当时正值严冬三月。每天换着花样来迫害我。

有一天把我衣服扒光,弄到淋浴室,把脚用绳子绑上,搭到淋浴头上把我一条腿吊起,头朝下,被半吊着,一盆盆凉水浇我,开着窗户,摆弄我的乳房及下身,说着低级下流的话,在我脚心上写侮辱师父的话。

(三)大背铐

又一天用一个手铐把我铐成大背铐形,即左手从后背向上,右手从头向后背向下,左右手铐在一起,其是最容易致残的一种酷刑。再用另一只手铐一头铐在打大背铐的手铐中间,另一头向上吊在上铺栏杆上,脚刚能够到地面,并且一只脚绑一个绳子向两边拉,腿呈大字形,只穿一个衬裤,上身不让穿衣服,在我身上、肚子上到处写侮辱师父的话……

所有的这一切恶行都是在当时恶警小队长焦玲玲的指使授意下,指挥刑事犯们干的,当时参与迫害的主要刑事犯有:贵立娇、任霞、姜秀婷、李秀君、李红、张敏、刘玉杰、韦在春等,她们大部份是杀人犯、诈骗犯和贩毒。

手铐打开时,左手手腕和右手手背的肉又烂又肿,惨不忍睹,两只手肿得象两个大馒头,而且左胳膊致残,抬不起来,不好使,只有左手能动。在邪恶的流氓迫害下,被迫转化。三天后我写了一份“严正声明”, 给监区长左晓艳,声明转化作废,并揭露了她们对我的迫害。

(四)超负荷奴役

二零零六年八月左右,腰和腿开始痛,越来越重,后来高烧,咳嗽带血丝。二零零七年一月份,我被诊断是“结核性胸膜炎”,邪恶们以此为由,送我去住院,和肺结核病人住在一起,腰和腿痛的只能半坐半靠着睡觉,那时由于超负荷的被奴役干活,加上精神压力,八大队得肺结核的人最多。四个月之后我胸膜炎好了出院,但腰和腿依然很疼,走路费劲,生活上、行动上不便,肉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折磨,邪恶的八监区还依然奴役我干活。

经常换小队长,恶警们用不同的方式逼我背监规,但未果。恶警焦玲玲:停我细粮半年,只给窝头。恶警高楠:没收我所有的食品,我绝食抗议。恶警李丹:停我所在监舍的电视将近半年后,如晚上回来我站着他们就可以看电视,我站了两天就去找监区长,不站了。

(五)吊绑、胶带封嘴,痛不欲生

恶警吴兵当小队长时,恶警焦玲玲已当干事,我不签字,焦玲玲就把我吊绑在装衣服的小货车上,嘴用胶带封上,大弯腰,把绳子从脖子上绕下来和两个小腿绑在一起,本来那时我腰疼腿疼走路都费劲,这一绑上瞬间豆大的汗珠滚落在地上,人被吊绑着夹在那里,那种滋味苦不堪言,痛不欲生。晚上回去不让我睡觉,刑事犯轮流看着我。

(六)电棍电、胶皮棒毒打

二零零九年底,恶警刘盈盈让我填评审表,我写了一份证实大法的感受,第二天被叫到办公室,恶魔左晓艳让恶警刘盈盈和李丹用电棍电我嘴,陈教指挥她们,左晓艳恶狠狠的说:“看,跟刚来时一样。”晚上刑事犯高凤又让我填表,我写了:我要做一个合格的修炼人。高凤看后用铁把的扫帚打我,但都被床栏杆折断。

还有两次,恶警左晓艳以我干活少为借口,让恶警李丹和刘盈盈用胶皮棒打我,屁股被打的黑紫,坐着躺着都非常困难,左手二拇指被打的发硬,活动不便,腰和腿原本就疼的厉害,又被毒打,真是雪上加霜。

八大队在辽宁女监是出了名的“魔鬼大队”,恶警左晓艳在任期间,为保利润,为己争名,每天超长超时的奴役这些人,不仅在车间紧紧的盯着这些人干活的速度,稍一怠慢,非打即骂,停饭、罚款、没收接见的所有东西,而且还把活偷偷的带回监舍,一直干到晚上十点、十一点,甚至后半夜三、四点,完全不顾别人的死活。每天还逼着各小队分队长,把她们自己定的所谓产量没完成的人,叫到办公室用电棍电,胶皮棒打。迫害法轮功学员更是邪恶至极,常人被逼死就说是自杀;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死就说是某某病发作。如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被打死的法轮功学员史迎春,谎说她因心脏病发作而死,那时一连两天漫天飞雪。

臭名昭著的魔鬼八大队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份解体,我被调到重新组合后的三监区。二零一二年年底,因我拒绝干活,恶警董璐(原八大队)想尽办法迫害我,不许别人和我说话,有跟我说话的就挨骂,还让另一个跟我请教怎样干活的刑事犯睡地铺,并把她室长的权利拿下。还让刑事犯丛秀娥(管活的)偷走我的字典和记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的本,把我背靠垫扔了,热水停了(因我腰疼腿疼自己用一壶水),三监区二小队恶警还把法轮功学员苏东安迫害的病危(肺结核扩散),被保外。董璐、安莉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王静、张淑霞,不让她们跟任何人接触,不准别人跟她们说话,严格控制她们购买生活日用品,用各种手段监视、监控她们的一举一动。(恶警董璐遭恶报,五次怀孕五次流产。)

长期的冤狱迫害导致刘俊鹭腰腿疼、胳膊疼、全身疼痛麻木、夜不能寐。刘俊鹭冤狱期间,母亲承受不了沉重的打击,含冤离世。

三、大儿子王洪斌被非法判刑十三年一度命危

二零零二年九月份,王洪斌在大连去购买耗材,被跟踪绑架,他一直也没报姓名。二零零二年十月,有人看见王洪斌被关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六–十三”监室。

此后,王洪斌被强制失踪。有法轮功学员去看守所去查下落,也没查到。之后当时与王洪斌在一起的几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秘密判刑,有的被送到了大北监狱,有的在瓦房店监狱。以后再也没有他们的消息了。

二零零九年年末,王忠老两口到锦州监狱二监区,见到了已多年失踪、音讯皆无的大儿子王洪斌,此时王洪斌被转移到锦州监狱已经两年了,母亲含着眼泪问:儿啊!这些年没有你的音讯,你不报姓名又和家人联系不上,你是怎样熬过来的呀?王洪斌禀告母亲,这些年都是法轮功学员们帮助才过来的。母亲流着泪感慨法轮功学员们真是太好了,身在迫害中还帮助他人!

王洪斌二零零二年十月被关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十三年。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王洪斌(无名)、陈鑫、李上荣、申海龙、苗俊杰等法轮功学员被送到瓦房店监狱。因当时集训队监舍已经挤不下人了,教学楼腾出了一间教室,他们和一些刑事犯被临时安排在那里。吃、住、干活都在教学楼,和他们接触不上。直到七月二十八日。

王洪斌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大连瓦房店监狱非法关押期间没有报姓名,在大连瓦房店监狱被称为“无名”,王洪斌的家人曾到大连瓦房店监狱探视,遭狱方拒绝。

二零零七年年底,王洪斌被转移到辽宁锦州监狱,被称为“法轮功学员乙”,据悉,另有一位没有报姓名的女法轮功学员叫“法轮功学员甲”。二零零九年初,王洪斌的家人曾到锦州监狱探视,遭狱方拒绝。

王洪斌在大连瓦房店监狱、锦州监狱遭受更为严酷的迫害。长期的冤狱迫害,导致王洪斌严重营养不良、严重缺血,丧失造血机能,生命危急,被送医抢救,曾被告知还有两天的生存时间,在抢救期间王洪斌讲出了自己的姓名。

四、小儿子王洪峰两次被非法判刑(九年、六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在大连,王洪峰去送真相材料,刚上出租车被两个不明身份的人劫持,并抢走他身上的钥匙,闯进他嫂子刘俊鹭住的大连八一路楼房抢劫,绑架了刘俊鹭和一名女法轮功学员。王洪峰被毒打折磨得非常厉害,走路都困难。



小儿子王洪峰修炼法轮功后更加孝敬父母、朴实厚道。

那年刚年满二十岁的王洪峰被非法判刑九年。在沈阳市第二监狱“内创一监区”被强制洗脑遭受迫害。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十一月一日、十一月二日这三天,王洪峰没出工,被二监不法人员停发饭票,不允许王洪峰到食堂吃饭,王洪峰被饿了三天。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王洪峰、姜波、高玉勤、孙永盛、李全臣、徐正强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从沈阳市第二监狱转到盘锦监狱;四名法轮功学员张伟、杨本亮、吕开利、卢广林从营口监狱转到盘锦监狱。次日,五名法轮功学员曲连禧、常万亮、刘洪波、刘华新、华双玉从铧子监狱(辽阳)转到盘锦监狱。随后,盘锦监狱加大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监控,每一名法轮功学员由两名犯人包夹,并每天往所谓“思想动态日记录”记录,严密监视,不准法轮功学员之间接触。包夹犯人一般都是值班的,或关系犯,条件犯,对恶警唯命是从,少数几个有钱的关系犯允许与家属住宿。盘锦监狱恶警非法使用高压电棍施暴。强迫超长时间奴役劳动,从早六点多一直干到晚五点多,没有休息日,稍有个不从就会招致殴打、电击等危及生命的酷刑方式,无视人权。监狱内部环境及条件非常差,每天伙食单一,水资源少,饮水及用水困难,天气炎热,蚊虫多等等。

王洪峰于二零一零年八月出狱回家。后来王洪峰到沈阳打工,居住在沈阳市大东区。

二零一六年八月的一天,王洪峰和辽宁阜新法轮功学员赵华、张德申、翟丽共同配合,将一块印有“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真相破迷,福泽千家万户;大法度人,传遍四海五洲”的长十二米宽六点三米的广告喷绘布面挂在了朝阳市喀左蒙古自治县辖区内的一零一国道边的一个广告牌上。

喀左公安通过监控查到王洪峰的车牌号,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在他打工的厂子(废纸加工厂)绑架了王洪峰,并在当天绑架了张德申、翟丽,于一月十日绑架了赵华,非法关押在朝阳市喀左县看守所。喀左公安以惯有的威逼、恐吓、欺骗、离间等手段诱骗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其中王洪峰曾被逼迫一宿不让睡觉、赵华遭到上板的酷刑、翟丽被殴打等迫害。翟丽被喀左县警察王小宇、岳佳、杨舤、国保队队长孙凤兰打伤,于三月三十日回家,不能正常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父母年龄已高,孩子还小。

喀左公安所谓“取证”后将构陷王洪峰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移交到喀左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朝阳市喀左法院非法开庭,同时王洪峰、赵华的两位辩护律师分别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法庭上律师问赵华,谁组织你炼的法轮功,赵华答:没人组织。而且法轮功本身来去自由,本就没有组织,那么哪来的利用组织?!

《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且与其信仰相关的一切宣传、传播等行为都属合法行为,均应受到宪法保护。“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真相破迷,福泽千家万户;大法度人,传遍四海五洲”,哪句话于人不利?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

在历时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公诉人错用《刑法》三百条以及“两高解释”先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然后诱骗法轮功学员在“谁和谁联系、谁找的谁、谁做了什么等”上回答问题,伺机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可是这本身就已构成犯罪。

法轮功学员翟丽当庭指证被警察暴打。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时,喀左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洪峰、赵华、张德申、翟丽举行了所谓的“质证会”,一方面对王洪峰的一些所谓“证据”的重新核对,另一方面对上一次非法开庭时,翟丽当庭指证被警察暴打做了调查,确认属实,并拿出了三名打人的警察确认签字。这次质证会只是形式上走了二十来分钟的程序。

喀左县法院非法判王洪峰六年,赵华四年,翟丽、张德申三年、五年。王洪峰被送至沈阳大北监狱,赵华被送至沈阳市东陵监狱,翟丽被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张德申(坤)去向未知。

五、女儿王洪霞两次被非法判刑六年

王洪霞与法轮功学员于桂荣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在黑龙江省九三局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九三公安局由杨某(局长)为首的恶警非法抓捕。王洪霞遭到九三公安局数个警察的毒打,局长杨某拽她的头发,有一名田姓的警察表现狠毒。九三局公安局不法人员又伙同荣军农场公安局到王洪霞的父母家非法抄家,这群恶警进屋什么也没说,到处乱翻,电脑、打印机、光盘等私人物品全部被抢走。

在九三看守所,王洪霞不配合做档案,被锁在铁椅子上两天两夜。王洪霞要求上厕所,警察刘某故意装作听不见。王洪霞不配合照相,被办案人田某和另一位(不知姓名)的司机,某吴等四人出言不逊,态度恶狠狠。

在九三看守所经历了长达半年的非法关押迫害后,在家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任何有效的司法审判程序,王洪霞被枉法判六年,于桂荣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在女子监狱九监区,王洪霞被邪党恶徒用无人性的手段强制转化,强制坐小凳,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威逼、欺骗、恐吓,手脚缠透明胶带,用脚踢小腿,腊月里开窗冻,上衣被责令脱光,双侧屁股坐烂了用力往下按,郑杰威胁说:“我要给你重新制订一个转化计划。”董丽华威胁说:“你不是不转化吗?有地方搁你,送禁闭室。”

黑龙江女子监狱十一监区、九监区两个所谓法轮功转化监区,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严重。九监区一直在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监区长孙伟、副区长董丽华,还有警察王小琪、尚冬伟、高警察、范婷婷等等,无论凌晨还是半夜,迫害随时发生,一群犯人围攻一个法轮功学员,喊声、打骂声随时发生,震动下屋和过道住的人,从梦中惊醒,可是九监区值班警察,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其实是他们怂恿犯人这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

鞠淑茵老人乘火车风尘仆仆的去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探视大女儿王洪霞遭拒,狱方说,因“甲流”蔓延,监狱停止会见。黑龙江省女监内部规定没有转化的没有汇款账号,不能汇款。王洪霞在九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九三局看守所每天只有咸盐水、没有菜。家人给存的钱扣除行李费、投监乘坐的火车费等各种费用后所剩无几。

王洪霞与局直法轮功学员于桂荣(七十多岁)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发放真相资料,被警察跟踪,于十八日在于桂荣家被嫩江县公安局不法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齐齐哈尔第二女子看守所。在五月份,于桂荣老太太腿摔断,女儿交一万元押金接回九三住院治疗,出院在家恢复期间,腿上还打着钢钉,就被强迫送去监狱迫害。

王洪霞被非法判刑六年,于桂荣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人都已经被劫持到哈尔滨黑龙江女子监狱,王洪霞被非法关押在第十一监区。

六、可怜天下父母心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王家老两口在日出日落中孤苦劳作,在月缺月圆中为孩子们的安危而牵挂,其中的艰难、愁苦外人难以体会。

天刚蒙蒙亮,王忠、鞠淑茵老两口就开始了一天的劳作,种地、养牛,非常劳累。“尽量多干点吧,这些年孩子们在监狱里吃苦太多了”。夜已经很深了,王忠老两口已经劳累了一天了,躺在床上却久久不能入睡,“就是再苦一点也要省点钱给孩子们,自己在家里吃啥都行,给在冤狱里的孩子们多寄点钱。”

为探视被陷冤狱的孩子们,王家老两口在锦州监狱、盘锦监狱、辽宁省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之间奔波往返。

老俩口想念孩子,狱方却不让他们探视。

刘俊鹭在辽宁女监被非法关押期间,女监一直拒绝家人会见,二零零九年新年期间在女监的接见室办理会见手续遭拒绝,八监区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狱警还欺骗刘俊鹭的家人说,刘俊鹭在这里挺好的,这里每天大鱼大肉比家还好。家人说,这里的物价这么贵,怎么会比家里好?年轻狱警问,听谁说的,家人说,家属们都在说,都知道咋回事。年轻狱警无语。

二零零九年九月,虽然家里的农活和喂养的牛离不开人,但鞠淑茵还是从黑龙江来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看望儿媳。狱警一开始就说不让见,并问“对法轮功是什么态度?”鞠淑茵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啊!”狱警一句“那就更不让见了!”把老人拒之门外。千里迢迢而来的鞠淑茵只得失望而归。

儿媳刘俊鹭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结束冤狱回到家中,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大连凯旋商城经营的衣服店里,又被西岗分局警察绑架,非法抄走真相光盘和资料;后又非法抄家,抄走电脑、大法书、真相资料、光盘、周刊等一些私人物品。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刘俊鹭被劫持到位于姚家戒毒所的二楼的所谓“大连法制教育学校”强制洗脑,不让家人知道关在哪里,上下楼几道铁门都锁着。刘俊鹭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不准出房间,同时有二个人二十四小时监视,吃住在一起。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西岗分局刑警大队以“监视居住半年”为由让刘俊鹭回到家中,十二月十二日不法人员下了起诉通知书,之后西岗分局检察院公诉科又让刘俊鹭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九点到公诉科做笔录。为了避免进一步的迫害,刘俊鹭被迫离开大连,流离失所。

二零一九年六月末,王洪斌接到大连看守所的电话,让给他妻子刘俊鹭存钱。王洪斌在九三火车站购买到大连的火车票时,被嫩江县九三公安局不法警察绑架。可怜王洪斌的父母老无所依,几个儿女又都被非法关押迫害。王洪斌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已在二零一九年七月回家,妻子刘俊鹭当时面临非法审查起诉,现在情况不明。

提到冤狱中的孩子们,善良的王忠老人和老伴儿鞠淑茵言语哽咽。原本刚强、能干的鞠淑茵老人现在已经体弱多病,他们盼望遭受冤狱的孩子们能早日平安回家,也盼望中华大地上千千万万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不再遭受这样的痛苦,更期盼善良的人们都能明真相、帮助早日停止这场持续了二十多年的对好人的残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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