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涉嫌违反《外国代理人法》 美参议院已调查

图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拜登和儿子亨特。他俩目前正因家族腐败案处于风口浪尖中。(AP)
图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拜登和儿子亨特。他俩目前正因家族腐败案处于风口浪尖中。(AP)

美国大选前,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乔•拜登(Joe Biden)与次子亨特•拜登(Hunter Biden)丑闻连环爆。美国司法部资料显示,亨特在促使外国商人与白宫政府官员、包括时任副总统的父亲拜登会面时,并没有注册为「外国代理人」(Foreign Agent)。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已就亨特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展开了调查。

美国调查性新闻网站《RealClearInvestigations》10月27日报导,从美国司法部数据库搜寻到的数据显示,目前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正在调查亨特是否违反《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该调查由委员会主席、爱荷华州共和党重量级联邦参议员查克·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负责。

报导引述格拉斯利发言人泰勒•弗伊(Taylor Foy)的话表示,格拉斯利正在审查有关亨特安排外国商人与白宫官员会面的一些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任何违法行为。调查人员也正在梳理亨特笔记本电脑中的大量电子邮件。

当被问及是否准备提交司法部进行刑事调查时,弗伊回应说,「我们目前尚未进行到这一阶段,但我们正在积极考虑FARA的规定。」

同时,总部位于华盛顿的保守派监督组织「国家法律与政策中心」(NLPC)正在催促司法部对此事进行调查。该中心顾问保罗•卡梅纳尔(Paul Kamenar)表示,「我们正在向司法部投诉,要求调查关于亨特安排他的父亲、时任副总统拜登与外国联络人会面,是否违反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纽约邮报》曝光的亨特电邮中披露,乌克兰能源公司布利斯玛(Burisma)董事会顾问、该公司第三号高管瓦迪姆•波扎尔斯基(Vadym Pozharskyi),曾在2015年4月17日的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亨特曾安排他的父亲、时任副总统拜登与其会面,「亲爱的亨特,感谢您邀请我到DC,并有机会见到您父亲,共度时光。」

亨特的前商业伙伴贝文•库尼(Bevan Cooney)公开给媒体的电邮也透露,亨特曾在2011年安排中共政商界一个数十人的代表团到访白宫,不仅会见美政府官员,还与时任副总统的拜登见了面。

根据美国法律,合法避免FARA登记的唯一方法,就只有根据《游说披露法》(Lobbying Disclosure Act,LDA)来登记了。但根据FARA和LDA的相关记录,这些会面均没有在政府文件中公开披露。

根据《RealClearInvestigations》的调查,亨特在2001年至2008年间,以游说的形式出现在LDA数据中。但在拜登出任副总统期间,亨特曾游说的乌克兰能源公司Burisma以及2017年的中国华信能源公司(CEFC),均未出现在任何LDA条目中。

《RealClearInvestigations》调查还披露,亨特在2017年5月1日发给其另一合伙人托尼•波布林斯基(Tony Bobulinski)的电子邮件中直言:「我们不想注册为外国代理人。」他还建议,成立一家美国空壳公司来解决这一问题。

该调查认为,显然亨特熟悉美国的法律要求,且故意违反FARA,这已构成犯罪,最高刑罚可达监禁5年。

目前亨特的律师、司法部、FBI都拒绝对此发表评论。

《外国代理人注册法》是1938年通过的一项美国法律,要求以「政治或准政治身份」、代表外国利益的代理人,必须公布其与外国政府的关系、相关活动和资金讯息。而近期许多中共驻美媒体都被登记成为「外国代理人」,因为它们代表中共的利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媒体。

(转自大纪元)了解更多,请记下天窗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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