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名民主人士以“颠覆 ”罪名受审

香港47名民主人士以“颠覆 ”罪名受审
11月29日,47名民主派因“35+初选”被控《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讯。西九龙裁判法院有数名警察警戒。(宋碧龙/大纪元)

周一(29日),香港47名民主人士重新出庭受审,他们因组织和参与2020年7月的初选而被控为 “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14人续准保释,其余被告均没有保释申请,继续还押候讯。

综合媒体报导,香港民主派初选案,今天(29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讯。《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7日及2月8日再讯,3月4日上午则作第4次提讯日。

此次聆讯原订于下午2时开始,但直至3时15分仍未开始,书记其后表示广播系统有问题,家属则高呼“不知所谓”、“未开庭就休庭”。聆讯于晚上7时20分完结。

控方由律政司高级检控官罗天玮代表,辩方由资深大律师夏博义及许绍鼎、大律师吴霭仪、马维騉、张耀良及郭憬宪等代表。

47名被告中,33人须继续还押或因其它案件服刑,包括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吴政亨、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伍健伟、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何桂蓝、刘颕匡、杨岳桥、林卓廷、谭凯邦、范国威、梁国雄、岑敖晖、王百羽。

另外,获保释的14人包括杨雪盈、林景楠、吕智恒、刘伟聪、黄碧云、郑达鸿、柯耀林、彭卓棋、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邹家成、余慧明及陈志全。

11月29日,47名民主派因“35+初选”被控《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讯。图为获保释的14人中的杨雪盈。(宋碧龙/大纪元)
11月29日,47名民主派因“35+初选”被控《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讯。图为获保释的14人中的陈志全。(宋碧龙/大纪元)

法广说,这些民主人士都是香港公共和政治生活中的知名者和受人尊敬的人物,他们中间有的已经有几十年的社会政治活动生涯了。但自2月以来他们被审前拘留,只有14人后来被保释。

47人组织或参与香港初选 被控“颠覆”罪

这47人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违反《港区国安法》第 22(3) 条和香港法例第 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及 159C 条。

这是一项可判处终身监禁的罪行。2020年7月,“47”人组织或参与香港初选,当时约有60万名香港市民参加初选投票,选举秩序井然。

初选投票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支持民主的阵营在两个月后9月举行的议会选举中的影响,但立法会选举被推迟到2021年12月。

今年1月,这47人遭到港警搜捕,2月,他们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是《港版国安法》2019年7月生效以来,港警发动的最大规模搜捕,多位民主派人士入狱或是被迫流亡海外。

法广质疑,香港法院如果决意审判,却如何能将组织一个初选作为 “阴谋颠覆 ”的罪行来判处呢。

专家:香港没有死 但已变得面目全非

美国之音报导,“香港政府改变了选举规则,要确保民主派人士永远不能参选,更不用说当选立法会议员。”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格拉斯(Kimberly Glas)在9月的美国会听证会上说。

曾在香港大学法学院和香港中文大学任教多年、现任华盛顿智库威尔逊国际学者中心研究员的资深法律学者戴大为(Michael Davis)在听证会上指出,“当我看到发生的这一切,去年发生的事情,令我瞠目结舌,这还真不是瞎编的。”

“中国(中共)不是将宗教极端主义带入香港,而是将一种政府极端主义形式植入一个开放的社会,他们真的是无所不做。”

香港2019年6月爆发“反送中”运动,据媒体整理的资料,港警两年多来拘捕了超过1.02万人,其中750人被控暴动罪。迄今香港多个公民社会组织关闭,部分国际人权组织离开香港。

美国智库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资深研究员达特(Angeli Datt)也在听证会上说,“香港没有死,只是在国家安全法之下,那块土地已变得面目全非,几乎认不得。”

(转自大纪元)原文网址為:https://www.epochtimes.com/gb/21/11/29/n134060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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