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领事馆参与强索《李锐日记》 李锐女儿李南央 誓言应战防止销毁

图为李锐2006年旧照。(GOH CHAI HIN/AFP/Getty Images)

中共元老李锐的遗孀张玉珍,日前起诉其继女李南央,要讨回李锐日记。由中共驻旧金山领事馆向李南央寄送案件司法文书,并代张玉珍向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转达信息,派一位副总领事与胡佛研究所交涉。

还没有从丧父之痛中走出来的李南央,回应相关诉讼说,中共最高层下令追回销毁,因此她不得不为保护父亲的日记而战。李锐是中共党内以敢言著称的开明派元老,2月16日以101岁高龄逝世。李锐的遗孀张玉珍文化不高,李锐生前说,张玉珍是自己的医生、护士兼政委。政委全称“政治委员”,是中共为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在军队团以上部队设置的职务。
张玉珍4月2日向北京西城区法院起诉李锐的女儿李南央,认为李南央擅自处分李锐日记等文稿原件,要求由其本人继承。
李南央认为,张玉珍通过法院讨要《李锐日记》,是由中共最高层主导的行动。中共方面把这项行动编了号(LimsTim134 ),说明中共最高层对讨要《李锐日记》的重视。

最高层下令追回销毁《李锐日记》

中共为何要讨要《李锐日记》呢?李南央认为,当局反应这么强烈,非要拿回去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销毁,让《李锐日记》从世界上消失。
网上曝光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张玉珍起诉李南央继承纠纷一案,法院已经决定登记立案。
依据张玉珍的说法,关注和追讨李锐日记的是中共党组织。最新报导显示,张玉珍对媒体说,有关告状的具体情况,请向中共“老干部局”查询。显然,中共老干部局是追讨李锐日记的幕后推手,或者说,是本案法律诉讼的真正原告。
李南央聘请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楠应诉。根据中国记者高瑜公布的李南央代理律师给张玉珍的回复函片段看到,信中称,张玉珍所称其“擅自”处分不是事实。李锐早在2017年就已表示,让李南央将其日记转交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馆留存。这是民事赠予,而非遗产处分,另外李锐也明确认可由李南央编辑,并在美国出版《李锐日记》。
除了李锐日记外,李南央捐赠给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的还有李锐信件,以及在庐山会议期间,李锐参加土改的工作笔记等等。
专家们认为,这批资料极其珍贵,是与中共官方党史不同的一部真实的中共党史。中共党史掩盖和歪曲的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在《李锐日记》中都有真实的记载。

李南央把《李锐日记》带到旧金山

2013年,李南央曾为父亲整理编辑《李锐口述往事》一书,交给香港大山文化出版社出版。当李南央把少量《李锐口述往事》带回北京,却遭中国海关没收和销毁。
这事令李南央警惕,未来父亲百年后,父亲一生记载的中共党史,必将遭中共毁灭,当务之急是将《李锐日记》抢救到国外,保存下来。从那时起,李锐便把自己的日记等文件,交付给女儿李南央。
过去在几年间,李南央用蚂蚁搬家的方式,把《李锐日记》一部分一部分地从北京带到旧金山。2017年,李南央告诉父亲,她已经将带出国外的《李锐日记》等文件,捐赠给美国著名智库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
对此,李锐表示非常欣慰,称赞女儿为他完成了身后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李南央对法广说:“从那时起,爸爸就特别兴奋,他知道他的日记能留下来了,他觉得是对他的价值的肯定。”

李南央处于一种战斗状态

李锐2月16日去世后,李南央便处于一种战斗状态中:她先是公布李锐遗愿:不开追悼会,不进八宝山,身上不覆盖党旗,不承认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
张玉珍否认,她称李锐始终受到单位的重视和关注。认可中共当局为李锐举行了追悼会,送进八宝山,覆盖党旗。
为此,李南央发声明说:“我知道父亲绝对不能接受将他定位于一个共产党的正部级干部进行追悼,我相信父亲在天有灵,一定会对那面盖着染满人的鲜血的腥红的党旗下的李锐恸哭长啸。”
父亲过世不到两个月,李南央又要面对中共高层讨要《李锐日记》的法律诉讼。北京法院通知李南央,将于6月25日开庭审理张玉珍起诉李南央案。
李南央说,李锐生前多次明确对她表示,日记交给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保存。为此,她还存有李锐郑重委托的录音。
李南央表示: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继承和处理《李锐日记》的合法性,但在党大于法的中共治下,这场官司她必输无疑。她在国内已失去人身安全保障,她不会回北京出庭,胡佛研究所将依照美国的法律应对这起诉讼案。
目前,胡佛研究所对《李锐日记》的数据化处理已经完成,接下来将向全世界研究中共党史的专家学者,以及想了解中共真实历史的公众开放。
李南央表示不会退缩,决不允许父亲的日记被中共讨回销毁,当《李锐日记》向公众开放,更多的人从中了解了中共的真实历史之时,她便赢得了这场保护父亲日记之战。

媒体报导后反响热烈

案件经媒体报导后反响热烈,有人评论说:“尊重李锐生前遗愿,交给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保管是正确的抉择。蒋介石日记也在那里,挺好的,国共冶于一炉。不幸到了某党手上就毁了,再也不见天日。”
一位旅居旧金山的人权律师评论说:“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生前已经由被继承人处置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李锐在生前将日记交付给女儿李南央,由其带到海外转交给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保存。这是由权利人本人进行的生前处置,即便是李南央,也无权再向胡佛研究所索回李锐日记。再者,李南央按照李锐要求,将李锐日记赠予胡佛研究所,行为发生地是在美国,所以胡佛研究所依照美国的法律应对这起诉讼案,是正确的。”◇
(此文发表于1236E期旧金山湾区新闻版)
( 转自大纪元)了解更多,请记下天窗传媒: https://celestialligh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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